各区农林渔业局(农业局)、财政局(财税局):
为做好竞争性项目申报工作,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18年佛山市现代农业扶持资金竞争性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竞争性项目具体分为4类项目,有关申报要求和表格可在365备用台湾“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一、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按照规定向各区、镇(街)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按指南规定的格式上报。各区农业、财政部门须于2018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局有关业务科室,逾期不受理。
(二)评审程序。由市农业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根据申报项目的区域、基础条件、项目可行性、实施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分,专家根据评分结果排名并出具评审报告。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对外投资、赞助和捐赠支出,支付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奖金,建造楼堂馆所(餐厅、宿舍、办公楼等)、购置车辆(专项用于车辆购置补贴的资金除外)和通讯器材支出;购置和修建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设备、装备、房屋、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及与项目实施无关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2017年农业部、省、市及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发现违规使用禁用、限用药物及非禁限药物残留超标的,不得申报此次项目扶持资金。
(三)申报项目应是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的扶持的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可同时申报2个项目,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项目的资金扶持。
(四)2015-2017年连续3年获得过同一类型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同一经营主体,不得再申报2018年同一类型扶持资金。
(五)鼓励申报单位到佛山对口扶贫或帮扶地区(湛江、云浮)和扶贫协作地区(四川凉山州)投资合作或开展产销对接,有上述活动的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在湛江、云浮和凉山等地的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项目),在项目评审时,优先考虑给予扶持。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时除了提供申报指南所要求的申报资料外,需另外提供投资合作项目的土地租赁合同、投资主体与佛山公司工商关系等证明以及投资协议合同或产销对接协议等材料(一并附于申报材料中)。
(六)粮食生产发展项目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的管理以及资金使用要求按照《佛山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佛农〔2016〕160号)执行。“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按照《2018年“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佛山市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2018年佛山市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相关项目联系人:
1.“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联系人:林陆游,联系电话:83281463;
2.粮食生产发展项目联系人:范忠武,联系电话:83320124;
3.“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联系人:李晓晓,联系电话:83217963;
4.佛山市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联系人:冯耀明,联系电话:83289965。
附件:1.2018年“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粮食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3.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申报指南
4.2018年佛山市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