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014号的答复意见
王双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规范养殖加大扶持的建议》(第20170014号)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水产养殖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与市财政局、金融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农业(水产养殖业)的发展,相继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108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普惠金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845号),引导金融资源和金融服务向农村下沉,向“三农”倾斜,着力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大力推广“政银保”模式
着力解决农业贷款难的问题,我市积极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我市三水区自2009年7月启动“政银保”以来,充分发挥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各自优势,实施区级财政投入作为担保资金、银行机构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的合作农业贷款运作模式,贷款额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金融资本流向“三农”领域。2016年,市级财政在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中投入890万元,在全市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并制定了《佛山市农业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政银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完善“政银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据统计,全市2016年全年发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1113笔,贷款金额24009.9万元。财政投放给“政银保”的保费补贴资金约238.95万元,资金撬动效应达100倍。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从成立至今,全市累计发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5839笔,贷款金额103191.5万元。财政投放给“政银保”的保费补贴资金累计1015.3万元,资金撬动效应达100倍。据顺德区统计,自2014年11月份以来,全区已审批项目资金总额3.1亿元,申请贷款总额1.76亿元,银行实际放贷1.06亿元。引导贷款投向主业突出、有发展前景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重点扶持了一批水产养殖业、绿色优质企业、种养大户的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切实破解了农业的融资难题。水产养殖户也可以与当地的农林渔业部门联系,积极申请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二、加大“三农”贷款力度
大力开展信用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支付手段,优化贷款流程。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按照农户不同的信用等级给予授信并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继续推动人行完善金融机构征信系统,探索与广东金融高新区、高校等合作建设征信平台。推广顺德德信行信用建设经验,积极培育从事小微企业和农民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建设区级综合征信中心,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合,实现政府各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深化“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乡(镇、街道)”创建,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优惠政策。
三、推广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
积极推广扶持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项目,各区设立担保专项资金,鼓励对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实行基准利率或优惠利率,简化申贷手续,开通“绿色通道”。2012年以来,高明“妇女贷”已累计有867人次成功获得贷款,发放贷款资金5663.9万元,回收和贴息资金率达100%。
四、探索开展农村各类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试点业务,并大力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贷款试点业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71号),佛山市南海区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广东省唯一的试点地区,于2015年7月启动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工作,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同责。截至2016年末,南海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涉及7个乡镇,总面积28万亩,规划用途主要是工、矿、仓、储、商服。辖区共有南海农商银行等2家金融机构发放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余额合计1.65亿元,惠及17个客户,有力支持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流转,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三农”发展取得新突破。
五、落实水产养殖行业发展扶持资金
近年来,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农业专项补助市辖区资金,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发展,从2013年起,市政府将部分农业专项补助市辖区资金优化整合为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每年5000万元)。通过整合优化、统筹运营,发挥财政资金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据统计,2012-2016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共安排2.3亿元。其中:2015年、2016年市级财政在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中共安排了900多万元,支持水产生态健康养殖。
此外,拓宽农业保险覆盖面,全面发挥保险增信和保障优势功能,引导保险机构与政府合作,开展水稻、森林、能繁母猪、渔业等政策性保险,提高保障标准,扩大保险覆盖面。2016年,新设立了政策性家禽、生猪、岭南特色水果3个险种。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金融服务“三农”工作,国务院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农业部印发了《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省政府也出台《关于深化广东农村金融改革建设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应该说,金融服务“三农”工作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市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继续在全市范围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模式。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108号),我市在总结三水区等地“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政银保”试点经验,扩大“政银保”优惠政策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提升我市财政和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市级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将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采取“补上补、扩规模”的方式,支持各区逐步提高“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能力,扩大贷款群体和覆盖面。各区人民政府把“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担保资金和支出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进展情况,逐年增加担保资金,提高金融服务“三农”能力。力争到2017年底,南海、顺德、高明和三水区全面开展“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试点,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顺德区按市的统一部署,按照上述“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模式建立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在此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继续探索实施现行的“政银保”模式,丰富“政银保”合作内涵,现行的“政银保”模式所需资金原则上按现有的渠道解决。
(二)继续探索、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试点业务,并大力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贷款试点业务。
(三)加大“三农”贷款力度。大力开展信用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支付手段,优化贷款流程。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按照农户不同的信用等级给予授信并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四)设立特色农业发展基金。支持引导各区根据自身农业产业发展实际,设立特色农业发展基金,为区域特色农业发展提供贷款担保和贴息,促进特色农业产业链优化提升。
(五)开展金融扶贫贷款。利用社会捐助资金、扶贫对口帮扶资金、村级互助基金等资源,设立金融扶贫专项资金,用于为贫困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有劳动力的贫困户等创业致富。
(六)制定更贴合渔业需求的金融产品。比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推出广东人保“险资直投 ”支农融资业务,是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保作为全国唯一一家“支农支小”试点机构,这开创了保险资金直接融资的先河。这款支农融资产品是专门支持农民和农业发展。其主要特点,与传统银行贷款比,利率更低,贷款方式更灵活,流程更简便;真正做到保险资金直达农户,增强农户“造血能力”,有效解决了农户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个业务在佛山刚开展,水产养殖户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的中国人保子公司。
(七)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宣传惠民政策,实现宣传速度和覆盖面达到最快和最大,让群众得实惠。一是出动便民服务车,在养殖集中区域向养殖户宣传各项惠民政策。二是制作广播稿,通过各村广播向群众定时广播,加强对“政银保”、“险资直投 ”、小额贷款等惠农政策的宣传。三是与各镇街村委积极协调,为辖区各村每个小组制作宣传栏,张贴有关惠民宣传资料,及时公示惠民政策执行情况。四是地方定期举办水产养殖户培训交流班,在班上解读有关新政策。
以上是我们对建议的答复意见,请王双梅代表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水产养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佛山市农业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