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70053号的答复意见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水产品标识管理和进一步推动佛山市水产养殖产业化发展的建议(两案合并)》(第20170053号)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水产养殖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与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政府部门非常重视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相继印发一系列政策方案,在渔业发展上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结合城市发展新阶段实际,加快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近几年,我市推进水产养殖业发展的举措主要为“五结合、五主抓”:
一、结合产业调整升级,主抓渔业产业结构优化
近年来佛山城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发展定位、土地资源空间、劳动力薪酬等都发生新变化,对现代渔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粗放式发展空间越来越小。针对这种情况,我市以深入实施《佛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4-2023)》为抓手,着力优化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构建“一核辐射、四型发展、五网联动”[1]的现代渔业新格局。我们发展以水产品物流企业、水产种业企业、渔业园区和菜篮子基地为龙头的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把分散经营的千家万户组织起来,提高渔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推动渔业龙头企业和渔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结成“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目前,我市有涉渔农业园区7个,面积7200多亩;涉渔农业龙头企业31个,合作社72个,涉渔“菜篮子”基地11个。此外,我们着力推动渔业业态创新,成立了农业旅游协会,推动休闲渔业、观光农业、农业公园有机结合。如南海区西樵镇渔耕粤韵文化旅游园的“桑基鱼塘”传统岭南渔耕文化体验节目、顺德区乐从蕴香生态园的捕鱼节、高明区泰康山旅游度假景区的广东省休闲垂钓大赛等成为我市的休闲渔业品牌项目,深受市民欢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结合市民消费升级,主抓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消费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市民对水产品的消费由量向质转变,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针对市民消费升级,我们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抓手,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全市每年均完成部、省、市三级1000个以上水产品样品抽样检测任务,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落实监管责任。为贯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要求”的建设原则,我市在市、区、镇、村四级切实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压实市、区、镇、村四级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属地管理责任。市、区在农业部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明确了监管职责,落实专职人员,一些区也逐步建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与水产品生产企业、种苗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水产养殖散户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安全生产双承诺书》,建立不使用禁用药物和安全生产的承诺制度,责任告知率达到100%。同时,督促指导水产品生产企业、种苗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经检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品,不得销售,实施无害化处理;鼓励企业凭《水产品检测合格证》上市水产品。
(三)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有计划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每年年初,我局及早制定下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我市全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了总体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水产种苗场专项整治、“三鱼两药”专项整治和渔业投入品专项整治。
——建立和完善养殖企业(户)名录库。在鳜鱼、乌鳢、黄颡鱼、加州鲈、长吻鮠和甲鱼等6个品种追溯码编发入库的工作基础上,要求各区要将所有养殖企业(户)的资料尽快登记造册或更新完善,到目前为止,在“水产品标识溯源数据中心”数据库中,已录入养殖企业(户)有4.2万户。
——推进水产品质量追溯体系。2013年,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佛山市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3〕23号),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在全市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贩运企业试行水产品产地标识准入制度,对进入企业销售的鳜鱼、乌鳢、黄颡鱼全部实行附加标识准入。随着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进一步巩固标识试点工作和推动标识管理工作向纵深开展,市农业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佛山市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在2016年1月1日开始,再增加鳖、大口黑鲈和长吻鮠3种鲜活水产品作为试点品种,必须凭《广东省佛山市水产品产地标识》作为有效的产地证明,进入“市场环节”销售,并利用水产品标识溯源数据中心平台,逐步推行机打标识。通过实施淡水鲜活水产品标识管理试点工作,推行水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强化执法监管,严把“准入和准出”关口,利用市场倒逼机制,使水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逐步达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状态。同时,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其他淡水鲜活水产品市场准入条件。对本地出产的其他种类的淡水鲜活水产品、外地出产的所有种类的淡水鲜活水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购货凭证或合格证明文件,方能进入市场交易。对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必须经市场开办者委托检验或者快检合格后,方能入市销售。加强批发市场管理,推动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信息公示、抽样检测、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等“1+10”管理制度,使用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逐步实现市场销售水产品来源可溯。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和推行随机抽查机制。2016年,我局在2015年苗种场专项整治行动试水随机抽样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中推广,制定并印发《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佛农函〔2016〕90号),在市区两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展“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电脑摇号方式,从数据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对生产、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随机检查,并及时公开检查信息,使得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依法公正,公开透明。二是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为切实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水产品生产企业(户)日常监管,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佛山市水产品监督巡查制度的通知》(佛农函〔2016〕125号),要求各级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对辖区水产生产企业(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监督检查,对辖区内水产品养殖企业(户)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原则上每5年巡查一轮。三是加大市场水产品检测力度。按照《2017年全省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方案》,在全市21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其中水产品快检专业批发市场每月不少于600批次,综合批发市场每月不少于90批次,农贸市场每月不少于20批次,所有快检结果直接上传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智慧食药监平台,对快检发现不合格水产品及时进行处理。
——开展示范创建,形成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示范效应。推动大型区域性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开办者、市场内销售者以及大型连锁超市、销售企业等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把水产品源头采购关、销售管控关,将“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打造一批放心示范单位,形成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引领、辐射带动效应,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安心消费。一是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安办食农〔2017〕36号),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情况列入创建考核标准,推进水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强化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所销售的鲜活水产品应采取低温加氧等安全方式进行暂养,禁止添加非食用物质。二是开展“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单位创建。按照《关于开展广东省安全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监督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海渔〔2017〕122号),构建淡水鲜活水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现水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消费安全。
——注重协调联动,形成水产品生产销售质量安全共治氛围。一是加强工作配合。加强食品药品、农业、进出口检验检疫、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监督、抽检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强化行刑衔接,形成发现问题、倒逼溯源、源头整治的良好机制,凝聚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合力。二是加强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加大对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和贩运企业的宣传,提高其对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风险防范、自我保护意识,索要、留存淡水鲜活水产品产地标识、购货凭证、检测报告等凭证资料,主动规避自身责任风险。三是加强社会宣传。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如举办安全农产品博览会、发放《告养殖户一封信》和《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化合物清单》等宣传资料、实施举报奖励等,以提高水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和社会大众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关注度,共建全社会良好氛围。据统计,全市发放水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小册子、《告养殖户一封信》、水产产地标识工作推进方案宣传海报等共计9.3万份。通过现场宣传、专家互动、食品安全科普等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营造人人关注水产品质量安全、主动参与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正确引导新闻媒体把握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三、结合生态建设升级,主抓生态健康养殖推广
渔业节能减排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特别是广佛跨界流域水污染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对渔业生态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签订了渔业合作协议,在建设池塘生态健康养殖等领域进行全方位合作。市、区渔业部门积极推广适合佛山市水产养殖的微电解水质调控、池塘底排污、循环水、生物技术应用、推水养鱼等生态健康养殖技术,以点带面推进佛山市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发展。目前,全市建有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11家,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点49家,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小区5个,今年计划再建设1000亩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小区。
四、结合创新驱动升级,主抓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科技创新是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的一环。近年来,我们着力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加强院市合作,推动省农科院建立佛山分院,促进一批渔业科技创新项目落地。强化良种体系建设,专门出台水产良种场认定和扶持办法,促进水产种业的发展。目前,我市已建立起1家省级良种场、23家市级水产良种场、31家区级良种场,在水产良种选育和新品种人工孵化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比如,佛山市三水白金水产种苗有限公司的“白金丰产鲫”、南海百容水产良种有限公司的“长珠杂交鳜”在2016年和2017年先后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鉴定为水产新品种。中华刺鳅、苏丹鱼、匙吻鲟等新品种突破人工孵化技术难关,成功繁育出批量鱼苗。同时,我们以培育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渔民为方向,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大力开展职业农民培训,为我市现代渔业发展培养一批“懂文化、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四懂”新型职业渔民。2014年以来,全市培训职业渔民达到1.3万人次。
五、结合现代物流升级,主抓水产品流通产业壮大
作为淡水产品重要流通集散地,佛山在优化水产养殖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水产品流通,延长产业链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近年来,佛山市大力发展以冷链物流为手段的水产品流通产业,引入了一批水产品销售企业,通过冷链技术和配送网络将产品销往北京、上海等全国大中城市,有效解决了水产品销路问题,稳定鱼价,保障农民增收。全市现有广东何氏水产有限公司等8家规模水产品销售企业,每天超过300吨淡水鱼经佛山市销往全国大中城市。
此外,为了更好地发展水产养殖业,我市还做了下列工作:
——大力推广“政银保”模式
着力解决农业贷款难的问题,我市积极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我市三水区自2009年7月启动“政银保”以来,充分发挥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各自优势,实施区级财政投入作为担保资金、银行机构提供贷款、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的合作农业贷款运作模式,贷款额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金融资本流向“三农”领域。2016年,市级财政在现代农业发展扶持资金中投入890万元,在全市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项目,并制定了《佛山市农业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政银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完善“政银保”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据统计,全市2016年全年发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1113笔,贷款金额24009.9万元。财政投放给“政银保”的保费补贴资金约238.95万元,资金撬动效应达100倍。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从成立至今,全市累计发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5839笔,贷款金额103191.5万元。财政投放给“政银保”的保费补贴资金累计1015.3万元,资金撬动效应达100倍。据顺德区统计,自2014年11月份以来,全区已审批项目资金总额3.1亿元,申请贷款总额1.76亿元,银行实际放贷1.06亿元。引导贷款投向主业突出、有发展前景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重点扶持了一批水产养殖业、绿色优质企业、种养大户的发展,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切实破解了农业的融资难题。
——加强水产养殖产业用地管理
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发展,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管理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了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市国土局、农业局联合出台了《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佛山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国土规划通〔2013〕166号)》,并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21010-2007)和我市设施农业发展实际,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两大类,并明确水产养殖类设施农用地、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及标准。
六、下一步工作
佛山水产业近年来推进了一些成效明显的探索,但是我们总体感到,这仍然是一个任务艰巨的大课题,特别是全面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渔业业态创新、渔业科技能力提升、现代渔业园区建设等还有非常广阔的空间。我市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深化“三权”分置改革
巩固落实农户承包权,完善集体资产交易机制,实施农业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实现经营权流转市场化。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简称“三权分置”)办法。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让、互换、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承包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需要开展土地经营权互换,实现耕地相对集中连片,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实现农地经营规模化。
(二)积极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合理界定和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发展的补充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6〕5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佛山市农业局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目前该文件正在征求各区政府的意见。
(三)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1、进一步加强淡水鲜活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工作,探索建立和健全以食用水产品质量合格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我市在巩固淡水鲜活水产品产地标识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水产品附具质量检测报告销售的做法。一是各级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措施,扎实完成好市政府交办的试点工作任务,各级农业部门继续完善追溯码编发、养殖企业(户)信息入库和产地标识发放等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水产品批发市场、水产品销售企业落实鲜活水产品产地标识准入制度的检查力度。二是进一步转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创新部门业务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农业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若干规定的公告》(2017年第39号)等要求,鼓励我市的水产品销售企业(水产品贩运企业)和顺德区生鱼协会等单位在完善水产品产地标识准入机制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建立凭检测报告销往外地市场的工作机制,实施“逢入必检”,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严把水产品准入准出关,创建水产品质量安全品牌,维护佛山水产品声誉,提高水产品市场占有率,带动农户增收。
2、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快检体系。市食药监局和市农业局等部门积极谋划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建立完善市、区、镇(街道)三级快检架构,涵盖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监管部门和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连锁超市配送中心等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以及配餐中心、中央厨房、学校饭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织严织密“防护网”,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快速检测、层层筛查把关。
(四)进一步改善水产养殖环境
继续利用好市政府扶持现代农业建设的政策,对100亩以上连片池塘按照进排水分离,配套尾水集成处理设施的标准进行高标准改造,全面推广生态健康水产养殖小区建设。
(五)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能力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推广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108号),力争实现全市农业主产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政策全覆盖,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全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推进渔业保险试点工作。
(六)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资金投入、认定管理、机构建设、扶持政策,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服务系统,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体系。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6〕32号),至2020年,实现全市农业规模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协会等经营主体从业人员《佛山市职业农民技术培训证》持证率达80%以上,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菜篮子”基地、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等单位从业人员持证率达90%以上。懂文化、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四懂”新生代农业产业工人队伍明显壮大,新型职业农民成为
全市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
佛山市农业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