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政策
来源:市农业局
日期:2015-06-29 14:30
编辑:市农业局
(一)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
每年安排5000万元,以项目补助的形式,重点扶持辖区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推进农业园区、“菜篮子”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种业发展、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等项目建设。
(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奖励政策
从2013年开始,佛山市政府每年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给予奖励,市区财政每年给予考核合格的市级龙头企业20万元的奖励,连续奖励3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享有申报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的优先权。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贴;对符合扶持条件的示范社生产建设项目给予每个20-50万元的补助。
(四)现代农业设施建设补贴
1、温室大棚补贴
佛山市南海区对辖区内新建花卉温室大棚面积连片达15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2万元。佛山市三水区对辖区内新建优质花卉温室大棚面积连片(含联户联营)达1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万元;对新建优质蔬果育苗温室大棚面积连片(含联户联营)达1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3万元;对新建鱼塘保温大棚连片水面面积达10亩以上,每亩补贴1500元。佛山市顺德区对辖区内高标准花卉温室大棚建设,每亩补贴5万元。
2、标准水产种苗繁育场建设补贴
佛山市南海区对辖区内规模达80亩以上,土地承包期(自项目申报时计)5年以上的标准水产种苗繁育场建设,每个补贴30万元。
3、品种示范基地建设补贴
佛山市三水区对辖区内建设蔬果新品种示范基地(点)面积连片达50亩以上,每个补贴10万元。(五)基本农田保护补贴
从2010年开始,佛山市对承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补贴。基本农田补贴标准为禅城、南海、顺德三区不低于每年500元/亩,三水、高明两区不低于每年200元/亩。
(六)能繁母猪饲养补贴
佛山市财政给予饲养者每头母猪100元的标准补助。能繁母猪必须佩带标识。我市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负担,市级直管生猪养殖场的补贴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负担。
(七)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补贴
广东省对纳入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农田给予每亩1200元的补贴。佛山市南海区对辖区内整治面积达到连片1000亩以上的农田,给予每亩1500元的补贴,对整治面积达到连片300亩以上的鱼塘,给予每亩1000元的补贴。
佛山市三水区对辖区内纳入农业园区范围的农田、鱼塘整治,每亩补贴2000元。
(八)种粮补贴
1、作物良种补贴。2010年起,中央财政将农作物良种补贴覆盖到水稻、玉米、小麦三类粮食作物,补贴标准分别为按实际播种面积早稻、中稻(一季稻)、晚稻15元/亩;玉米、小麦10元/亩。
2、省种粮直接补贴。对在佛山市从事水稻种植的农民种粮补贴为8元/亩。
3、省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从2006年开始,补贴对象为全体种粮农民,补贴标准为74元/亩。
(九)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1、水稻保险保费补贴
佛山市从2011年开始对种植规范的水稻(经过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场所在当地的非蓄洪、行洪区;生长正常)进行了投保。保险水稻每造每亩保险金额为480元/亩,保险费率为4.2%,每造每亩保险费为20.16元/亩。中央财政补贴35%,市、区、镇(街)财政补贴65%。
2、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
2007年起,广东省全面开展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业务,并实行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每头母猪保险金额为1000元,保费为60元。保费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48元(珠三角地区全额由市县财政负担),养殖户自负12元。
(十)畜牧良种补贴
从2008年开始,中央对广东省生猪和奶牛良种进行补贴。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荷斯坦牛每头能繁奶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15元;奶水牛每头能繁奶牛每年使用3剂冻精,每剂补贴10元。国家对享受奶牛良种补贴改良后的优质后备母牛给予一次补贴,2012年补助标准为500元/头,佛山市的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负担。
(十一)动物防疫补贴
对畜禽进行口蹄疫、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疫苗由政府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疫苗采购、注射雇工费、监测费等免疫相关经费由政府财政承担,养殖户不需分担免疫费用。
(十二)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贴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是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贴。
(十三)农机购置补贴
凡是购买《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的机种牌型农业机械(包括联合收割机、插秧机、拖拉机、微耕机、喷灌机、植保机械等近2000多种)都可享受购机价的30%的财政补贴,部分机具(如水稻插秧机)可享受购机价的60%的财政补贴。